鋼材製作鋼結構的鋼材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承重結構的鋼材宜采用Q235 鋼、Q345 鋼、Q390 鋼和Q420 鋼,其質量應分別符合 現行國家標準《碳素結構鋼》GB/T700 和《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》GB/T1591 的規定。當 采用其他牌號的鋼材時,尚應符合相應有關規定和要求。
2)高層建築鋼結構的鋼材,宜采用Q235 等級B、C、D 的碳素結構鋼,以及Q345 等 級B、C、D、E 的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。當有可靠根據時,可采用其他牌號的鋼材,但應 符合相應有關規定和要求。
3)下列情況的承重結構和重要結構不應采用Q235 沸騰鋼:
A.焊接結構
a.直接承受動力荷載或振動荷載且需要驗算疲勞的結構。
b.工作溫度低於-20℃時,直接承受動力荷載或振動荷載但可不驗算疲勞的結構以及 承受靜力荷載的受彎及受拉的重要承重結構。
c.工作溫度等於或低於-30℃的所有承重結構。
d.非焊接結構 工作溫度等於或低於-20℃直接承受動力荷載且需要驗算疲勞的結構。